北京智云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郵 編: | 15810687836 |
電 話: | 4006-099-690 |
網 址: | www.hpcmonex.net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和盛大廈 |
王師傅是橫山區白界鎮一超市的采購員,同時也為恒安路一果蔬店進行物資采購,長期在西安林潔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潔商貿)進行采購。去年11月,超市老板將他叫到辦公室說,“你采購的‘鴻琪’牌食品的生產日期有人為修改痕跡,你知道嗎?”
王師傅仔細查看自己采購來的食品發現,食品確實是被更改了生產日期,涉及的4個樣產品生產日期從2016年改為2017年。“保質期為12個月,而生產日期卻整整修改了1年,也就是說商家給我提供的貨物都是過期食品。”王師傅非常不解,林潔商貿和他合作幾年了,沒想到會出現這樣事情。據王師傅事后統計,他所采購的食品中,總計有129件價值1293元的食品,被篡改了日期。
商家:負責運輸對更改時間不知情
發現這一情況后,王師傅第一時間和林潔商貿取得聯系,但雙方一直未協調一致。“就在協調一周未果后,他們給我們發函說要召回產品,召回的原因是‘產品有缺陷’,這又不是產品質量問題,而是人為因素,是違法的。”王師傅稱,林潔商貿發函后再沒人出面解決此事。
2018年1月22日,林潔商貿向購物廣場和果蔬店發出《食品召回通知函》,通知函中稱,1月19日,發現本批次產品有缺陷,公司啟動緊急召回方案,要求兩超市馬上對以上產品進行封存、召回、具體補償辦法及召回產品聯系駐榆業務負責人。
林潔商貿負責人表示,他們公司只是替榆林的兩個超市向西安鴻琪食品有限公司采購食品,一直沒有發現食品的生產日期有問題,直到催要貨款的時候,超市才回復有問題。
“我們在第一時間發出《食品召回通知函》,我們公司只負責物流運輸,生產日期的更改我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該負責人稱,他們也確實看到商品包裝上,食品生產時間有變動,他們也正和西安鴻琪食品貿易有限公司溝通,希望能夠積極妥善處理,但對方各要2萬元,以至于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食藥監局:現場檢查未發現此類情況
無奈之下,王師傅將這一情況投訴至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后一位自稱西安市蓮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給王師傅發來消息,請王師傅自接到短信5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交投訴舉報涉及的證據。其中證據包括“‘鴻琪’牌系列雞米花、薯條、青豆蝦仁、松仁玉米三批貨的批次購貨票據原件或復印件以及食品食物。
但為了保留證據,王師傅并未向該工作人員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物品。
據了解,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提醒消費者注意食用安全的重要標識。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大大提高了罰款幅度,比如生產經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的食品,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行為,貨值不足一萬元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超過一萬元的,處以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蓮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他們接到電話投訴后,立即對林潔商貿進行現場檢查,并未發現此類情況,后前往西安鴻琪食品貿易有限公司檢查,也未發現此類情況。
本文關鍵詞:過期食品 篡改生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