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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今日美國報》報道,3月28日,美國加州洛杉磯法官下令,星巴克等售賣咖啡的企業,必須在加州售賣的咖啡產品貼上癌癥警告標簽,因為在咖啡烘焙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一種致癌化學物。
不過,洛杉磯消費者委員會委員、美國知名華人律師鄧洪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加州高等法院并不是最終的裁決,并非馬上會生效。現在的影響可能僅僅限于加州的商家,而且最后的裁決可能需要等到加州上訴法院、最高法院的判決,商家甚至可能會上訴到聯邦法院,因此距離最終真正要求加州星巴克等咖啡商家在咖啡產品上貼上警告,還差得很遠。
遭到起訴
咖啡含可致癌化學物
星巴克等企業未警告
據報道,此前一個名為“毒物教育和研究委員會”的非營利組織,根據加州當地的法律起訴星巴克和其他90家咖啡企業,稱他們沒有警告消費者,他們的咖啡產品含有可能致癌的化學物。該組織指出,咖啡豆在烘烤的過程中會產生一種化學物質——丙烯酰胺(Acrylamide),此前已有動物實驗證明這種物質會破壞DNA并引發癌癥。
這一訴訟在2010年由該非營利組織發起,已經進行了8年且仍未結束。法庭文件顯示,在第一階段的審理中,星巴克等被告未能證明咖啡中的丙烯酰胺低于可能造成癌癥的風險水平。第二階段的審理中,被告未能證明接觸丙烯酰胺有一個可接受的“非嚴重風險水平”。
在接下來第三階段的審判中,還將決定過去8年時間內為每天接觸咖啡的人群每人索賠2500美元。這一人群的數量多達4000萬人,索賠金額堪稱“天文數字”。
早有先例
薯片企業被起訴后
同意去除丙烯酰胺
該非營利組織的代理律師拉斐爾·梅茲格表示,他自己每天喝數杯咖啡,他想要整個行業在烘焙過程中去除這些致癌化學物。“(致癌化學物)留在里面只是單純警告人們,去除它對公眾健康來說要好得多。”他說道。
梅茲格表示,早在2008年州檢察官受理一案,最終導致薯片生產商支付300萬美元的賠償,并同意去除他們產品中的丙烯酰胺。薯片生產商之所以選擇這么做而不是僅僅是發布警告標識,是因為警告標識往往會被忽視。梅茲格說,如果薯片企業能做到去除,咖啡烘焙者也能做到。這是他們的終極目標。
不過,咖啡企業卻表示這是“不可行的”,因為去除丙烯酰胺會“毀了咖啡的香味”。報道稱,很多咖啡企業已經在店中標示警告咖啡中含有丙烯酰胺,但多數警告標識都在不太醒目的位置,例如放置奶油和糖的柜臺下面,因此很多消費者并未注意到這些警告。
在洛杉磯一家咖啡店,一些喝咖啡的消費者表示他們可能會看一下這些警告標識,或是要不要喝咖啡的念頭閃過兩秒,但一般來說喝咖啡的愉悅戰勝了這些意識。
法院裁決
咖啡企業須在產品上
貼“癌癥警告標簽”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博勒(Elihu Berle)在3月28日的一項裁決中表示,星巴克和其他咖啡公司未能證明喝咖啡的好處大于任何的風險。而在早一階段的審理中,他裁定這些咖啡企業必須在產品上貼上癌癥警告標簽。
法庭文件顯示,總部位于加州的美國毒物教育和研究委員會指控星巴克和其他公司未警告消費者,他們出售的咖啡中含有高含量的丙烯酰胺,后者是一種有毒的致癌化學品。在3月28日結束的第二階段審判中,這些公司試圖證實接觸丙烯酰胺有一個可接受的“非嚴重風險水平”,消費者一生中喝咖啡接觸的丙烯酰胺含量,處于可接受范圍。
不過法官博勒裁定,這些公司未能證明有這樣一個可接受的范圍,因此它們的產品必須貼上警告標簽,向消費者警示丙烯酰胺的危險性。在他提議的裁決中寫道:“被告方未能滿足他們的舉證責任,證明咖啡的消費有益于人體健康。”
業內反應
承認咖啡中存此物質
但否認其對人體有害
此前咖啡業內已經宣稱,存在于咖啡內的化學物處于無害水平,應該不受法律約束,因為這些化學物是在咖啡烘焙過程中產生,使咖啡豆更加香醇。
《今日美國報》的報道稱,近年來對于咖啡可能產生的危險擔憂降低了不少,甚至有一些研究證明了其健康的益處。2016年,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將咖啡移出“可能致癌物”的名單。此次加州法院法官的裁決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作出的。
此次發起訴訟依據的是1986年頒布的加州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質執行法案。該法案允許市民、團體和律師以州政府的名義發起起訴并收取部分民事賠償。該法案因促進降低癌癥和出生缺陷而受到贊揚,但是也因為被律師濫用而被詬病。
依據加州法律,致癌物和可能造成出生缺陷的物質需要在產品中提供警告標識。而丙烯酰胺被歸類為致癌物,因此咖啡銷售者需要給產品貼上警告標簽,以提醒數百萬飲用他們產品的加州人。不過星巴克等咖啡企業雖然承認咖啡中有這種物質存在,但強調其存在的水平對人體是無害的。
公司回應
貼標簽或誤導消費者
也無益公眾健康認知
據報道,星巴克和此案中的其他被告可以在4月10日之前就此裁決提出反對意見。加州法院法官可以推翻此次的裁決意見,但是一般來說很少有法官會這么做。目前本案中已經有10余家被告已經進行和解并同意發布警告標識,其中7-11便利連鎖店同意支付90萬美元進行和解。但還有大約50名被告繼續應訴。
對于這一訴訟,3月31日晚,星巴克中國發布聲明稱,對于法院的裁決,全美咖啡行業協會已發公告。
公告稱,整個咖啡行業目前正在考慮各項應對,包括繼續提出上訴及采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其稱,在咖啡產品上貼上致癌警告標簽將會是一個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全美咖啡行業協會的主席及首席執行官威廉莫瑞表示:“咖啡早已被證明是對健康有益的飲品。此次法律訴訟產生了一個可笑的結果,這項第65號判決使消費者倍感困惑,并且也無益于公眾對健康的認知。”
根據當地法律,對于這一裁決,星巴克和其他90家公司可以在4月10日前提出異議。
專家觀點
每杯咖啡中含量不高
但還是偶爾過癮較好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安全專家范志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咖啡丙烯酰胺含量確實很高,達到1100微克/公斤。但畢竟1杯咖啡中只有兩三克咖啡,用1100乘以0.003,結果是3.3微克。這個數量是無需介意的。所以,每天一兩杯咖啡就照喝好了。
不過如果喝咖啡的時候加入黑糖,因為黑糖至少會放10克,其丙烯酰胺含量都在1000微克/公斤以上(臺灣數據),比咖啡本身多。
“話說回來,咖啡愛好者所喝的濃咖啡或者咖啡店里的濃香咖啡,和多數中國人日常喝幾克速溶咖啡相比,前者可能要增加幾倍甚至更多的丙烯酰胺攝入量。它們很可能烤制過程受熱更嚴重,而且沖得也比較濃,所以我能夠理解為什么美國公眾對咖啡店的咖啡如此警惕,這類產品還是偶爾過癮比較好。”范志紅稱。
律師說法
企業有可能繼續上訴
距最終貼警告標簽還遠
洛杉磯消費者委員會委員、美國知名華人律師鄧洪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1986年加州選民以直接公投的方法立法要求致癌物質需要向消費者進行公示。而如果商家沒有告知的話,民眾可以自己代表政府來告商家。在鄧洪看來,這一訴訟即便打贏,影響也只局限在加州的咖啡店,而不是覆蓋全美的。
鄧洪解釋稱,這一訴訟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咖啡有沒有含有致癌物質,這一階段已經被證實咖啡在烘焙過程中是含有的。第二階段是這一致癌物質對消費者來說帶來的好處是否大于其致癌風險,而根據洛杉磯高等法院的初步裁決,商家并沒有證實利大于弊,初步認為商家應該將有害物風險告知消費者。
鄧洪表示,第二階段只是初步的裁決意見,包括星巴克等企業有權利在兩個星期內提出反對意見。第三階段是討論商家在過去因為沒有貼出警告標識應該作出多少賠償。
鄧洪坦言,在這一案件中就算第三個階段結束了,商家被判有責任警告消費者,商家還可以到上訴法院挑戰這一裁決。而商家可以在上訴法院提交新證據,來證明高等法院裁決是有錯誤的。如果上訴法院維持原判,商家還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
即便在最高法院敗訴了,商家還是可以到聯邦法院進行上訴,并表示加州公民所通過的法律與聯邦的憲法有抵觸。因為聯邦政府法律規定地方政府或是州政府不能立法來阻止妨礙跨州跨國的商業往來。而在美國,像香煙、酒之類要提出警告的話,是屬于跨州跨國的影響,往往要通過聯邦的立法來進行。
因此,此次加州高等法院并不是最終的裁決,并非馬上會生效。鄧洪表示,現在的影響可能僅僅限于加州的商家,而最后的裁決可能需要等到加州上訴法院、最高法院的判決,商家甚至可能會上訴到聯邦法院,因此距離最終真正要求加州星巴克等咖啡商家在咖啡產品上貼上警告標簽,還差得很遠。
本文關鍵詞:化學 美國 致癌 星巴克 咖啡 標簽